据不完全统计,全国城乡建设中每年拆除老旧建筑,会产生建筑垃圾高达2亿吨。建筑垃圾总量更是能够达到每年15亿吨,堆填占用土地20万亩,回收利用率仅5%。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%到40%。
随着建筑垃圾的快速增长,不仅在发达地区存在严重的“建筑垃圾围城”现象,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。即使在不发达地区甚至欠发达地区,由于对建筑垃圾资源化重要性认识不足、紧迫感不强,以及资金、技术等方面的制约,建筑垃圾也在不断增加,且得不到有效的处置和利用,成为影响未来发展的巨大隐患。
面对如此庞大的建筑垃圾,传统的处理方式大多是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露天堆放或建议填埋。而个别地方屡见不鲜的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,不仅占用大量土地,污染城市环境,而且随着建筑垃圾中污染因素的挥发和渗透等,也对地表水深层水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。
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,是按照“十三五”规划的要求,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,秉承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发展理念,着力构建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型社会,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,既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,也为社会公众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,因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是具有公益属性的工程,在项目立项时应予以明确。
然而,正是由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备社会公益性质,且利润微薄,仅靠市场无形之手显然很难推动。所以,面对这么严重的“垃圾围城”局面,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才会“吃不饱”。外加政策和法规的缺失,拆迁单位宁愿采用偷倒、乱倒等方式处理建筑垃圾,也不愿意花钱“再生”。
此外,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用地严重不足,很多城市未将该项用地列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予以保障。由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生产的产品多为建材类,因而企业类别属于建材加工类。较多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有明文规定,城区内不批准建材加工企业建厂,这使企业建厂用地很难通过环境影响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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